廉政公积金

jdkaghaijdkaghai 06-09 20 阅读

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廉政公积金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廉政公积金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
留置期间单位公积金是缴还是不缴?

不缴。

留置是一种调查措施,虽然不是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强制措施种类,但根据《监察法》的相关规定,留置期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,从这个意义上来讲,它又类似于刑事强制措施。

根据国家人社部的相关规定,国家工作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,停发工资待遇,按照原基本工资的75%发放生活费。那么参照此规定,留置期间,留置对象也应停发工资,自然也就不应该继续缴纳公积金了。

贪污罪公积金会被没收吗?

  按相关法律规定,对于被贪污的公积金,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,有关机关会依法返还相关部门,不会没收。  相关法律规定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  第二百三十四条 公安机关、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,应当妥善保管,以供核查,并制作清单,随案移送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。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,应当及时返还。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,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。  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,对不宜移送的,应当将其清单、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。 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,应当对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作出处理。 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,有关机关应当根据判决对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进行处理。对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,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,一律上缴国库。  司法工作人员贪污、挪用或者私自处理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不构成犯罪的,给予处分。

住建部为什么要监管公积金?

为了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,保证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下发通知,从11个方面对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了要求。


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,近年来,随着住房公积金规模的快速增长,业务范围不断拓宽,缴存、提取、个人贷款、资金存储、财务核算等方面的风险隐患不断积累。此次下发通知,就是为了应对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而采取的重要措施
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廉政公积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廉政公积金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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